做IPO中介机构真难

发布日期:2017-04-18 来源:尚普咨询 浏览量:22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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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5日证监会主席刘士余在深交所2017年会员大会上表示,投行作为交易所的会员,要回归本源、专注主业,真正讲诚信,做天使。从事证券业务的注册会计师与会计师事务所,要做资本市场的“看门人”,不要让劣质企业混进来。

  同为中介机构,针对律所的专项核查也终于开始。14日,证监会例行发布会上,证监会表示,为发挥好律师事务所在证券发行中的核查把关作用,证监会近期组织开展了对律师事务所从事证券IPO项目业务的专项检查。此次专项检查主要核查律师事务所及律师是否合规、是否勤勉尽责,是否严格履行了尽职调查各项义务以及所出具的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是否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等。检查内容具体包括律师核查验证义务的履行情况,法律意见书等法律文书质量情况,律师事务所风险控制制度的制定及执行情况,律师事务所、律师的执业利益冲突防范情况以及工作底稿制作、保存情况等。

  上海证监局已于日前对辖区内律所进行了抽签,上海市锦天城律师事务所、国浩律师(上海)事务所和上海市广发律师事务所三家律所被抽中。根据证监会要求,上海证监局将对三家律所2015年以来从事IPO证券业务的情况开展专项检查。

  根据网传,证监会发行部有关人士明确IPO审核中主要关注19个法律问题:

  关于持续经营时间问题;

  关于发起人资格问题;

  关于董事、高管最近3年内是否发生重大变化;

  新引入股东的核查及股东的合规性;

  国企改制或集体企业改制过程中程序存在瑕疵;

  股份质押冻结问题;

  重大诉讼问题;

  商标与专利权属问题;

  出资瑕疵问题;

  资产完整问题;

  同业竞争问题;

  关联交易问题;

  公司章程及三会运作;

  重大违法行为的认定;

  土地使用合理性的审核;

  税收优惠合规性的审核;

  社会保障合规性的审核;

  环保合规性的审核;

  信息披露问题。

  中介机构是IPO利益链条上的一环,强化中介机构责任约束,督促其切实履行应尽职责,对规范IPO环境,打击IPO造假具有重要意义。但其实现在监管严格,违规成本极高,基本没有中介敢参与造假。面对企业故意造假,且采用手段比较隐蔽的情况,中介确实难以核查。

  强化中介机构监管是一方面,加大欺诈发行公司的退市力度、惩罚措施、完善民事赔偿制度更是根本。像欣泰电气的退市真是大快人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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